订金定金哪个可退
一、订金定金哪个可退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定金”与“订金”这两个概念的界定存在不同之处。
通常情况下,“订金”会被视为一种预付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大部分情况是可以要求予以返还的。
而“定金”则有所不同,虽然也有可能得到退还,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即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退款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定金可以退的是什么
在此情形下,预付款项可以被退回,原因在于这种款项并无保证之特点;
然而,如果在最终阶段无法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约,那么原先收取的预先支付款将应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定金,通常来说不能够被取消。
当由于接受定金的某一方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合同,或因无法避免的外部因素致使合同无法达成预期效果时,定金才可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此外,若果因为接受定金的某一方违约造成了合同无法履行,定金更有资格以两倍的形式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订金定金哪个可退”,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