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撤销都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撤销都什么意思
关于赠予合同的撤销权问题,主要分为随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两个方面。
其中,随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予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予人享有任意取消赠予行为的权利;
然而,对于那些具备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涉及到遵守道义责任的赠与合同而言,就不属于上述情形,不受该条规定限制。
而财产的所有权一旦转移,例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至他人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便无法再行使随意撤销权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注意事项
关于赠予撤销的类型可划分为任意撤销以及法定撤销两种性质。
对于赠与人来说,若要合法地行使自由撤销权,需满足以下两大前提条件:
首先,赠与人所赠送的相关财物或权益尚未完成实际过户或移转。
若赠与的对象是动产,则意味着相关动产尚未实现完全交付;
若部分已经履行交付,则只能针对没有交付的那一部分动产来行使撤销权。
同样地,针对不动产赠与而言,在未经办理完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仍然有权行使撤销权。
其次,该撤销行为并不适用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道德义务性质的涉及慈善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法律公证的赠与协议。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由于赠与人负有特殊的社会公益与道德责任,他们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赠予事项,那么接受赠予者便有权催促并要求其履行交付义务。
出于这种考虑,赠予协议通常设立了这样一条规定:
“本赠与协议在经过法律公证后将视为不可撤销。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赠与合同撤销都什么意思”,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