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以吗
一、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以吗
关于签订合同时所使用的日期存在差异的情况,这是完全合法并被认可的,只要能够证明此种签约行为源自于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就行。
通常来讲,合同只要在双方签署或者盖章并按下指纹确认的那一刻即具备法律效力,而合同中的日期部分则可由双方进行商议后达成共识,然后予以正确填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吗
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才能生效,仅有一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后才能成立。即双方的签字是使得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只有合同成立才能讨论合同是否有效。故而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当然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