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吗
租赁协议原则上可以采用标准化的合同格式进行缔结。
这种模式下,合同内容通常由某一方事先进行制定和确定,然后据此与不特定的相对方确立法律关系。
由于此类情况下,相对方在签署合同时,没有机会就具体细节展开讨论和协商,因此,向其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将拥有合同的发起人和决策者的角色,而另一方仅能通过同意或反对该发起人提出的建议来决定自己是否受到合同的约束。
然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愿意接受标准化的合同格式,那么他们同样可以选择以格式合同的形式来达成共识。
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实现合同的多次使用而预先设定好的、且在订立合同时并未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的条款。
例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格式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对于租赁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也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赁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