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生效与电子合同的成立有哪些不同
一、电子合同的生效与电子合同的成立有哪些不同
关于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之间的差异,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予以探讨:
首先,合同成立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阶段;这个阶段内,当事人可以通过发送要约、接收承诺或者采用其他任何合法手段来达成共识,从而使合同成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同已经成立,它却未必能够立即生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着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其次,当合同具备了一定条件之后,才可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这即是合同生效的概念。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但若法律另行赋予特定规定及当事人另行约定的除外。
同时还应遵循严格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对于需进行审批等程序的合同,必须按照相应规定办理手续。如果未经审批或其他相关手续而影响到合同生效的情况发生,并不会妨碍合同中有关履约审批等义务事项及相关章节的法律效力。
最后,对于应当办理审批或其他类似手续的合同,当事人若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同样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涉及到合同修改、转让、解除等环节也需要办理相应手续的,都应当遵循上述条款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电子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电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与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邮、edi、因特网数据等,具体通过封闭型的edi网络,局域网与因特网连接开放型的因特网或传统的电信进行电子交易信息的传输。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在我国,凡属于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合同,应当认定其无效。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子合同的生效与电子合同的成立有哪些不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