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上设陷阱是合同诈骗吗
一、在合同上设陷阱是合同诈骗吗
在合同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名为“合同欺诈”的违法行径,这种行为有可能触犯到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在缔结和执行各类合同过程中实施了欺骗手段,从而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大量财物,那么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会面临罚金或单独罚金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在合同上是必须要盖合同章的吗
合同不是必须盖合同章,公章、签字或者按手印都可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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