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合同

不履行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3-28 阅读: 137次

倘若乙方未依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且双方达成过有关违约金的约定,则甲方有权依据该条款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补偿甲方因为合同被违背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若双方并无此类书面协议,那么违约金将根据甲乙双方因合作合同未履行或未完整履行而带来的实际损失计算。

具体来说,损失赔偿的基准将包括由于未按约执行合同可能获取到的潜在收益。

若甲方未能严格遵从合同约定,给乙方制造了严重损失,乙方同样有权据此索回与实际损失相当的赔偿金。

更为详尽地说,这种损失赔偿不仅是合同违约行为引发的成本,还应涵盖合同执行过后,可能收益的利润部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甲方和乙方可以在合同中订明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既可规定乙方违约时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额度,又可以明确违约导致的附加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公司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所在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可以依法追究用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公司有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这里建议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降低用工违法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不履行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不履行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etong/78107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