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成立合同条款的规定
一、关于不成立合同条款的规定
不成立合同条款的规定主要是包括了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及合同中存在有非法的内容等;对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
2、双方所表示的意思比较虚假的;
3、双方违反了法律规定所签订的合同;
4、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利益所签订的合同;
认定为无效合同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对于无效合同如果在认定之前合同已履行完毕或者是大部份已履行完毕,那么就需要返还财产恢复还样,对于主体不适格签订的无效合同就需要按有效来进行处理。
如果因合同而产生纠纷的,那么就需要好好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好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成立吗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成立吗:成立但不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标的物条款怎么规定
合同标的物条款是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内容的条款。标的物需要包装的,应该表明该标准的名称、代号或编号,并且约定包装费用的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关于不成立合同条款的规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