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可不可以反悔
一、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可不可以反悔
对已经履行了的赔偿协议一般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当事人有撤销权。
1、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赔偿协议的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3、还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其实施法律行为的,受胁迫方享有可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已履行的赠与合同可不可以撤销
已履行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能撤销的,除非法定撤销的情形出现。
法定撤销情形包括: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不可以请求解除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合同不能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这从合同解除的定义也可以得出,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同样也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
从这两款规定不难看出,合同解除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均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上一位阶的概念,包括了合同解除、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以及其他情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又称履行完毕,是指合同中的债务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得到了完全履行,满足了债权人的债权,合同目的得以实现。
对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不需要通过合同的解除再对其权利义务终止一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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