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补充协议时应注意哪些
一、签订补充协议时应注意哪些
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与原合同当事人一致;(2)补充协议内容不可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3)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4)应当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适格;
(2)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条款的规定是否合理;
(3)所征收土地的使用权是否属于被征收人。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重要条款的规定合法合理;
3、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等要件。
征地协议包含的文件有:
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
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
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征地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哪些情况补充协议无效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没有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补充协议无效;
3、违反法律规定的补充协议无效;
4、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补充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签订补充协议时应注意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