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摊位转让保证金可不可以退还
一、菜市场摊位转让保证金可不可以退还
菜市场摊位转让保证金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可以退。双方当事人签订摊位转让合同时,如果约定了保证金的退还规则及违约责任、金额多少,则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中未涉及相关约定,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履约保证金可不可以退还
看具体情况定:
其一、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合同履行金。
其二、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金的权利,履约保证金可以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合同没有履行保证金可不可以退
合同没有履行保证金是不是能退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依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菜市场摊位转让保证金可不可以退还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