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医院科室承包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一、民法典医院科室承包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一般是有效的。签订医疗科室承包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存在下列情形的就算违法:1、合同内容或情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4、违背公序良俗的;5、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等情形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典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是不是赔偿
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用赔偿。医疗行为过错医疗机构的赔偿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医疗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3、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不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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