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所有没有条款均无效
一、合同无效是所有没有条款均无效
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没有条款都无效,其并不影响合同中有没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并且合同存在部分无效部分有没有效的情形,对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没有法律约束力。当合同确认无效时,会导致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三种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没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未成年签的合同是有没有效合同
未成年签的合同不一定有没有效,要分情况分析:
一、如果是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
二、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则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其签订的是纯获利益或者与自己的智力相符的合同,则合同是有没有效的;
如果其签订了合同经过了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也有没有效;如果没有没有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三、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则是有没有效的。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可撤销合同能算是有没有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没有效的合同。
1、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没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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