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虚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
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
3、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
但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合同则是在某种程度上将买卖和租赁的某些法律特征进行了结合,因此不能以此标准来判断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以下情况:
1、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安置房的状态不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且相关文件未确认可追溯性和以往效力,则签订合同的效力将存在争议;
2、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安置房的状态已经满足相关文件的要求,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3、如果出卖人拒绝履行相关文件的程序性规定,买受人可以提起诉讼强制出卖人履行相关义务。虽然出卖人对土地收益的缴纳负责,但买受人在出卖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出资完成程序性要求是合法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