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授权签订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无授权签订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典》无授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被代理人追认后是有效的。但是,没有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三、法院对阴阳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阴阳合同中阳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因为阳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当然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至于阴合同,如果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利益的,则应当认定为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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