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是不是有效
一、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是不是有效
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不一定有效。违反以下情形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1.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协议的行为能力。
2.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况。
3.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
除此之外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自愿签免责协议是不是有效
签了免责协议的,可以有效。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免责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归纳起来,要满足以下要件: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2、协议条款中不涉及到对对方人身财产造成伤害或者损失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协议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公司让签自愿加班协议是不是有效
公司为了避免纠纷与劳动者签自愿加班协议,如果加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过,劳动者同意的话,同时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迫签订这个协议的话,就是违法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若是确实有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话,也需要与员工做出协商,不能直接强制要求加班,而员工对单位的加班要求也是有拒绝的权利。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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