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一、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代理人签订合同是是不是有效的。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是不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最终走向为:
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
2、行为人虽然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但是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是不是有效。
3、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是不是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是不是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是不是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合同代签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合同代签不一定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是不是有效。如没是不是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是不是有效;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是不是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是不是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是不是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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