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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7 阅读: 128次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在买卖行为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2、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三、签订合同时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自愿原则就越来越显得重要了。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在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5、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

双方进行交易后签订了书面的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私下解决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合同纠纷,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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