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合同纠纷处理规定有哪些
一、境外合同纠纷处理规定有哪些
境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1、涉外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要求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裁决,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2、与国内发生的纯合同纠纷诉讼相比,涉外合同由于其跨境特点,可以选择在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外法院起诉。当事人必须慎重考虑决定。无论仲裁和诉讼在哪里,都可能涉及法律适用。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比较复杂。
首先,关于合同纠纷适用的实体法法律,第一顺序为意思自治优先。为了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后适用实体法律的不确定性,建议合同签订主体在签订涉外合同时尽量选择熟悉的中国的法律,即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涉及合同纠纷时,双方同意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其次,关于合同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涉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通常被建议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而非诉讼方式。原因在于合同纠纷最终的解决很可能需要涉及法院的执行,而各个国家之间法院判决书的承认和执行受到诸多限制,一份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在其他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都比较困难。
但是通过仲裁方式获得的一份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往往比法院的判决书更能得到不同国家法院的承认和执行。中国作为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和世界上其他160余个成员国之间互相承认和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若需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前提在于存在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另外,在一份涉外的合同中,如果同时约定了诉讼和仲裁的纠纷解决方式(或诉或裁),相应的约定仲裁部分并不必然无效。按照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合同中若涉及或诉或裁条款,一般认为诉讼条款有效,而仲裁条款无效,最终可能将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跨国合同管辖的约定包括什么
关于纠纷管辖的约定。
首先,涉外业务,不论是投资还是贸易,一定要有完备的书面合同,因为相较于国内商业活动,跨境交易风险极高,若合同不完善,万一出现问题,则维权极为艰难;另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纠纷管辖机构,只有在个别情况下可以选择法院管辖,比如能够确定境外合作方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大额投资且该投资近年连续盈利且有分红等),若无,则建议选择仲裁机构管辖,这样可以避开上文所说的“国内法院的判决在国外无法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问题,除非特殊情况比如有仲裁程序性问题等,一国仲裁在另一国法院是能够被承认并执行的。
在解决涉外跨境的合同纠纷时,可以采取的方式无非就是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这四种方式,在通过诉讼处理的时候,其实首先要确定的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法,此时就涉及到准据法的援用问题,在确定准据法之后,才可以进一步处理纠纷。
三、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4)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一般来说,境外合同纠纷可以首先由发生纠纷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第三方居中调解,也可以向国际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国际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境外合同纠纷处理规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