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一、合同主体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合同主体名称变更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主体的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当然如果当事人想重新签订合同的也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买房签合同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吗
一般夫妻双方购房的,是需要两个人签字的。具体如下:
1、因为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
2、如果夫妻选择贷款买房,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3、因为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子,那么就会涉及到房产的共有如何分割,两个人贷款的资质如何等问题,所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必须要双方共同来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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