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公司章没有签名有效吗
一、合同盖公司章没有签名有效吗
合同盖章没有签字有效。但是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通过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的,那么从当事人都已经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的,那么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基于双方自由真实的意思,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与社会的公共秩序,那么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当然,除此之外,合同要成立还需要满足合同成立的相关要件。
以个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例,基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特殊关系,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也不一定是有效的,例如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支付补偿,这种条款就是无效的,这是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此,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看具体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有效的吗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反之如果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但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仍然对外订立合同,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该合同有效,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明知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是并没有及时通知让相对人知悉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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