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一、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推定形式。
但要是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要求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那么当事人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而在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时候,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抵押合同;
3.居住权合同;
4.地役权合同;
5.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6.借款合同;
7.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
8.融资租赁合同;
9.保理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2.技术开发合同;
1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
14.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成立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形式有下列几种:
一、自动成立。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
二、确认成立。就是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三、批准成立。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