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一、如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分清责任是非、坚持原则等。
1、分清责任是非。
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
2、态度端正,坚持原则。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既互相谅解,以诚相待、勇于承担各自的责任,又不能一味地迁就对方,进行无原则的和解。尤其是对在纠纷中发现的投机倒把,行贿受贿,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揭发。对于违约责任的处理。只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合法的,就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过错方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受害方也应当积极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决不能以协作为名。假公济私,慷国家之慨而中饱私囊。
3、及时解决。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僵局,争议迟迟得不到解决时,就不应该继续坚持协商解决的办法,否则会使合同纠纷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一方当事人有故意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更应当及时采取其他方法解决。
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什么方式?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或者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一般来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诺需要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承诺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三、发生合同纠纷多久可以取证?
1、合同纠纷发生后纠纷当时人就可以自行取证
合同纠纷一般在发生纠纷之后就可以取证,截止到法院判决之前。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调查取证的申请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七天提出,调查取证的时间计算在法院的审理期限之内。对于一审案件,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2、合同纠纷诉讼的举证方式:
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可以收集合同原件以及涉合同的相关材料、与合同另一方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材料。若因权限无法取得相关证据的,但是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可以采取协商等的方式进行处理。一方没有协商意图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提出仲裁申请等的方式进行处理。对如?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