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后适用定金罚则吗
一、合同撤销后适用定金罚则吗
撤销合同不是合同违约,所以不适用定金罚则,合同撤销后,收受定金一方要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适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不同定金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有不同之处,具体来说:
1、立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不适用定金罚则)
3、解约定金: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4、违约定金: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三、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需要明确的是,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签订相关协议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执行,不得随意解除与取消协议,所以所支付的定金是不能返还的,这种情况经常体现在买房时所交纳的定金上,但区别于订金的是,订金是可以返还的,两者从字面上也可以理解成是不同的两种情况。
合同撤销后适用定金罚则吗,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罚则在合同违约时适用,而合同撤销不属于违约,所以撤销合同不适用定金罚则。被撤销的合同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在合同撤销时返还定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