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一、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两种情况:
一、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但是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房屋预售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
只签字不盖章的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认定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盖章只是一形式,对方认可或者实际履行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均表明合同有效。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单方承诺合同是否有效
单方合同承诺是无效的,单方面的承诺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合同,而是合同的一个阶段。如果当事人不同意,那么对方只是一个承诺,而不是合同。
单方面承诺也可以理解为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受赠人不拒绝,赠与行为成立。因此,单方面的承诺只有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