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委托合同
一、怎样签订委托合同
签订委托合同应当经受托方和委托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签订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2、委托事项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
4、代理期限明确;
5、支付报酬明确;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二、签了阴阳合同怎样办
顾名思义,“阴阳合同”就是当事人针对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税务机关介入调查后,一旦查明偷逃税的事实,视具体偷逃税的数额及情形,当事人需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罚款等行政处罚。
2、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即五年内被处罚过两次又出现第三次被税务局发现逃税的情况,那么逃税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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