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指什么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指什么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什么
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无效的合同算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无效合同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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