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的合同是否都会生效
一、签名的合同是否都会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明确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用假名签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该行为的原因、目的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综合进行判断,而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实践中,当事人选择签合同时用假名字可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如果这时候合同双方已经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签合同时用假名字是为了欺诈对方,有不正当的目的,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故意用假名字签订的合同,给受害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给受害方造成损失的情况,除了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还要追究合同诈骗罪,予以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签合同一方签字是否有效
签合同一方签字另一方不签字,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有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签名的合同是否都会生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