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有什么
一、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有什么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
一、契约自由原则。这一原则保障了合同当事人自由而不受外部非法干预地进行协商,确定当事人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无名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二、中国关于涉外合同适用法律遵循什么原则
中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
一、意思自治原则。
但是以下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合同;
(二)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
(三)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四)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就是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行为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4、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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