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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中个人必须盖手印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7-04 阅读: 116次

一、质押合同中个人必须盖手印吗

质押合同中个人是否需要盖手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无强制要求签合同必须盖手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合同只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即成立并生效,盖手印并非必要条件;但盖手印与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是必须盖合同章才有效吗

合同并非必须盖章才能生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签字、盖章、按指印之间是选择关系。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当事人均盖章后,合同是成立有效的,但当事人采用签名、按指印等方式的,合同也是成立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质押未签订质押合同有效吗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不成立。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

但根据民法学原理,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设立质权系创设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行为。因此,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设立,不能混为一谈。

质押合同签订后,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办理出质登记,将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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