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谁发出的
一、合同要约谁发出的
合同要约是希望与特定的人订立合同的自然人发出的。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违约金要赔吗
合同违约金不是一定要赔的。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在一方违约时不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了支付违约金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是否支付违约金,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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