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假合同违法吗
一、公司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假合同违法吗
公司和公司签的假合同违法,而且这种假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谓假合同是指具备正规合同特征的但不是合同上署名双方或多方签订过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的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不能以分公司为原告。
分公司没有经过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总公司应当作为原告,分公司作为被告。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此时可以以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三、分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而是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同于总公司的部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因此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但是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的是否有效,应从两方面分析,一是合同效力待定,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另一个是构成表见代理,即使超越授权范围,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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