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1、法定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是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并由有权解除权的一方发送解除通知;
2、约定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是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并由有权解除权的一方发送解除通知;
3、协商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解除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且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五、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六、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七、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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