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导致损害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不可抗力导致损害是否要承担责任
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等作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可抗力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必须是在不可抗力作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方能成立。因当事人的过错致使损害后果扩大的,当事人应就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含义
“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含义包括不履行合同上的义务,也包括在《民法典》意义上造成他人损害。此处的"损害"应作广泛的理解,既包括财产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损害。
2、不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解
本条“不承担民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也应作广义理解,“不承担民事责任”不限于不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救济实质性损害后果的责任承担方式,而是包括了不承担《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二、适用不可抗力要注意什么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适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4.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三、遇到不可抗力,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当事人应该及时通知对方,说明情况,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其次,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方案,如延期履行、变更履行方式等。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解决纠纷。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是一种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可抗力的认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客观存在,即不可抗力事件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当事人主观臆造的;
二是不可预见,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三是不能避免,即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措施避免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四是不能克服,即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措施克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导致损害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总之,遇到不可抗力,当事人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在解决纠纷时,应该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解决纠纷。在法律上,不可抗力是一种免责事由,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遇到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