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私人合同中的内容,约定是双方都能实施的,都有能力和资本实施的。并且是在双方自愿签写合同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是属于被强迫签写,这份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合同中的内容不能和宪法,法律的原则相违背,合同中的内容必须合法,达到了这几点这份私人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凡有一点没有达到这份合同就是属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一、私人合同和正规合同的区别如下:
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
3、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民法典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综上所述,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意思一致的签订下签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产生法律效力。由此,除非出现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私人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