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当发现合同满足以上可撤销的情形时,若想要撤销合同的,应当尽快行使撤销权,否则很有可能因已过除斥期间导致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属于有效的合同,也就是说在被撤销之前,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