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区别包括哪些?
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区别:
第概念内涵不同。
所谓违约定金是指在定金交付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违约定金是针对违约行为设定的,与违约金的功能具有相似性。
解约定金是指给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放弃定金而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而解除合同。
解约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约定而支付的定金。
设定方式不同。
尽管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都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约定。
但当事人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当事人对定金的性质约定不明的,则视为违约定金而非解约定金。
如案例一中的定金未规定定金的性质,则应视为违约定金,乙方不得以放弃定金为由解除合同。
而案例二中的定金根据其约定则为解约定金,丁方可以通过放弃定金来解除合同。
法律后果不同。
在违约定金中,违约方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则违约方应该继续履行。
而解约定金中,当事人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后,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随之消灭。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国的解约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包括概念内涵不同、概念内涵不同和法律后果不同三个方面,解约定金是在和合同解除时,解除一方需要支付的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违反合同时,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