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定金与解约定金的区别包括哪些?
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区别:
第概念内涵不同。
所谓违约定金是指在定金交付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违约定金是针对违约行为设定的,与违约金的功能具有相似性。
解约定金是指给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放弃定金而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而解除合同。
解约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约定而支付的定金。
设定方式不同。
尽管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都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约定。
但当事人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当事人对定金的性质约定不明的,则视为违约定金而非解约定金。
定金未规定定金的性质,则应视为违约定金,乙方不得以放弃定金为由解除合同。
而案例二中的定金根据其约定则为解约定金,丁方可以通过放弃定金来解除合同。
法律后果不同。
在违约定金中,违约方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则违约方应该继续履行。
而解约定金中,当事人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后,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随之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解约定金是在和合同解除时,解除一方需要支付的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违反合同时,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那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区别是包括三个方面的,此时我们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合同违约的情况的,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