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怎么处理?
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履行后契约义务,即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诚实信用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不道德行为相对立。
为维护双方的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就必须赋予诚实信用原则普遍效力,将其由道德规范上升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使其成为在商品经济领域和整个民事领域反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通谋等不正当行为的重要手段。
所以,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是有权提起异议并否决违反者提出的条约。
我们在享受相应的权利时,也必须承担着一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乃至上升到法律问题时才会被重视。
反之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处于受害者的一方必须要拒绝,让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