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界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界定
民法典规定,书面签订买卖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以信件、数据电文形式签订买卖合同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买卖合同时,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依据合同类型而定,书面形式签订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电文数据形式签订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