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触犯法律的合同有效吗根
一、民法典中触犯法律的合同有效吗根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触犯法律的合同不一定都是无效的,触犯了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归于无效,但是其他的条款并不当然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哪些
区别
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
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
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
合同无效的主张或请求应当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其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
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撤销权人亦可要求不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对合同予以变更,这就表明了可撤销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这可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进行选择。
3、对可撤销合同来说,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
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制问题。
首先,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权利应为请求权,理所当然应受到正确行使其权利的期限限制。
其次,对于一个业已存在甚至履行完毕但却又依法应属无效的合同,更不能让其长久处于无效合同的不确定状态。
这样很不利于交易的安全。
所以对于当事人请求宣告无效的权利也应规定行使的期限,以保证交易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