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协议变更合同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协议变更合同是什么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
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标的的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变更,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关键在于变更协议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为基础)。《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变更和合同更新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变更了原合同的基本条款或主要内容,从而使变更后的合同与变更前的合同在内容上失去了同一性与连续性,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新合同关系发生。
简单来说,合同更新就是以一个新的合同代替一个旧的合同。
合同变更与合同更新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合同变更仅限于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涉及主体的变更;
但在合同更新中,不限于合同内容发生根本性变化,还可能是合同主体的变化。
例如,债权人解除旧债务人的债务而由新债务人代替,可发生合同的更新。
(2)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的非根本性变化,变更前后的合同仍保持一定的同一性和连续性,原合同关系仍然继续存在并有效;
合同更新是合同内容的根本性变化,在新旧合同的内容之间,可能并无直接的内在联系,这种变化直接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新合同关系的产生。
(3)合同变更主要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而实现,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
而合同更新则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按照规定协议变更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才可以进行变更,如果因此产生合同纠纷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