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内容具体确定;
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
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举个例子,摆摊卖水果,吆喝“卖苹果,10元5个”即为要约,顾客一旦答应,即构成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吆喝“卖苹果,又大又甜的苹果”即为要约邀请,即使顾客答应了你的邀请,你也可以随时撤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的四个要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内容具体确定。
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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