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服务性合同已履行可解除吗,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民法典中服务性合同已履行可解除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就会终止,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就会消灭,合同不需要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
有的需要协作;
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
有的需要保密等。
3、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
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解除合同的相关要求,而在服务性合同中,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就会终止,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就会消灭,合同不需要解除,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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