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开发商违约能否解除或撤销合同
一、民法典中开发商违约能否解除或撤销合同
民法典规定,开发商违约后,如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不能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主要具有以下区别:
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
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其次,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
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再者,从行使方式来看,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应当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而解除权的行使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如果是协议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而不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最后,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
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和撤销是不同的,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才能申请撤销合同。
如果开发商是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