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有效吗
进行小产权房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到小产权房后可以转让吗
按规定,小产权房不可以进行转让。
因为小产权房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品房,买到小产权房后,房屋只具备小产权房的使用功能,而不具备转让的功能。
不过,小产权房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所以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置换。
当然,买到小产权房后又无法转让给其他人,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因为小产权房买卖签订的合同无效,买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2、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性质,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买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而有些卖方以为买卖合同无效后,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会拒绝支付赔偿。
那么,买方可以在必要时按照以下步骤起诉维权: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利息损失以及其他赔偿;
2、去对方所在地法院,按照法院管辖规定,一般遵守“原告就被告”规定,所以必须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被依法立案,接着原告按受理通知书等待。
4、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按规定,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后,原告无不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小产权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