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破产清算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企业破产清算前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破产清算前签订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是决定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