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有哪些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有哪些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
(3)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
2、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
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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