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不能超主合同标额的20%,超越的部分无效。买二手房,定金需自由协商,一般来说定金最高不能超过房产交易价的20%。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的适用的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