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哪些情况是无效的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六种,分别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登记形式、推定形式、批准形式、公证形式。合同无效的情况: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4、有特定的形式,比如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